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烘箱室管理规章制度
作者: 长白山站 更新时间: 2018-01-19
  

一、填写烘箱使用申请单。包括姓名,单位,时间,联系方式等,经实验室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
二、使用前检查烘箱使用状态,如果烘箱状态正常,填写烘箱使用登记表。出现故障及时向实验室管理员报告,不可自行处理。

三、严格按照烘箱操作规程使用,使用过程中防止每次烘干样品过多。样品不可接触温度探头,防止探头感应失效导致温度过高而导致危险。

四、根据样品种类和数量与实验管理员商定烘箱工作温度,在实验过程中不可擅自改变。

五、烘箱使用须经常巡视查看,每4小时查看烘箱状态,消除安全隐患。无特殊情况晚间不安排烘箱使用。

六、烘干样品结束后,先关闭电源,待冷却30分钟左右方可打开烘箱,以防烘箱温度过高,发生危险。

七、在烘干样品时,注意不要将杂质和样品掉落烘箱底部,每次使用后也要清扫烘箱底部。

八、保持烘箱室内卫生,在烘箱实验室内不许堆放任何物品。

九、在烘箱室内严禁使用任何火种。

十、使用结束后,告知管理人员,由实验室负责人检查登记

        后方可离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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